玉龙工会经费三年平均增幅18%
玉龙县地方税务局自2009年工会经费实行地税部门代收以来,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“云政办函[2008]125号”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、省总工会联发的“云地税发[2008]292号”文件精神及相关部署,按照规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收,实现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体制的重大转变。三年来,玉龙地税在玉龙县总工会的大力支持下克服重重困难,严格执行省、市地税局和总工会各项文件精神,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会经费代收工作,确保工会经费依法足额收缴,促成全县工会经费收入呈逐年上升态势。09年至11年三年代收1153万元,平均增幅18%,其中2009年完成代收工会经费326万元,比2008年玉龙县总工会征收的268万元增加58万元,增长22%;2010年完成代收工会经费393万元,比09年增加67万元,增长21%,2011年完成代收工会经费434万元,比10年增加41万元,增长10%。上一篇:玉龙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 下一篇:市委办到鲁甸太平村委帮扶64户